四个站点首页各自的自述,以及管到这类内容的条文
这一页把话语权先交给这几个站点自己:它们写了什么,就抄什么。读完四处自述之后,再把51黑料网这类内容对应的条文逐条摆出来,两边放在一起,各自成立与否就不必由本站来评判。
51黑料网这几个站点各自写了什么,并排读一遍
用51黑料网自称的四处首页,逐条读下来是这样。第一处的标题是「吃瓜爆料第一站」,摘要里跟着几行看起来像条目列表的东西,其中一行的末尾挂着「9.2」「101分钟」这样的数字——评分与片长的字段,出现在一个自称爆料站的首页摘要里,说明这套页面模板原本不是为这类内容写的。
第二处自称「可靠的资讯来源」,同时把「反差」「每日大赛」「实时更新」并排写进标题。「可靠」是一种关于信息质量的承诺,「每日大赛」是一种关于更新量的承诺,这两件事在没有署名、没有来源标注的前提下无法同时兑现。
第三处与第四处走的是另一条路:一个强调「独家」与「秘闻」,一个强调「全网最全」与「行业潜规则」。两者都把自己放在唯一的位置上,而它们出现在同一屏里,彼此不提。
四处自述唯一的共同点是:都没有写出自己是谁。一个连运营方都不披露的站点,声称自己是最可靠的那一个,这句话本身没有可核的部分。
那句「多重验证机制」在51黑料网这几处自述里是什么性质
用51黑料网这个名字自称的其中一处,首页写着一段自问自答:「爆料真实性如何保证?」接着回答说有「多重验证机制」,包括「内部记者团队对每条信息进行交叉验证」,以及要求爆料者提供某种材料。
这段话的性质需要说清楚:它是一段自述,不是一条记录。页面上没有任何一条内容标注了是哪一次交叉验证的结果,没有署名,没有核实过程,也没有任何一处说明验证失败的内容会被怎么处理。换句话说,这句承诺没有留下任何可以回头检查的痕迹。
有意思的是,同一屏里另外两条文章给出的是相反的描述。其中一条直接写道:这类名字本身就有很强的暗示性,它不承诺客观中立,也不标注信息来源。两种说法同时摆在读者面前,而支持前一种说法的材料一件也没有。
规定里怎么管51黑料网这类内容:条文逐条列出
这份规章由四部门以第17号令公布,公布日期2024年6月12日,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。以下按条列出,右侧为条文写明的内容;每一条都直接管到51黑料网这类站点在做的事。
- 第八条 · 真实身份认证
- 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、即时通讯等服务的,应当依法对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;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,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。一个以匿名投稿为主要来源的爆料站,在这一条上没有可以绕开的余地。
- 第十条 · 不得营销炒作
-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蹭炒热度、推广引流等营销炒作行为,也不得通过批量注册或者操纵用户账号等形式组织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网络暴力信息。
- 第十条 · 不得提供协助
- 明知他人从事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其提供数据、技术、流量、资金等支持和协助。转发与导流都在这一句的范围内。
- 第十五条 · 发现后的处置
- 发现涉网络暴力违法信息的,应当立即停止传输,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,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;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- 第十九条 · 版块与匿名投稿
- 禁止用户在版块、词条、超话、群组等环节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网络暴力信息;禁止以匿名投稿、隔空喊话等方式创建含有网络暴力信息的论坛社区和群组账号。
- 第二十一条 · 对账号的处置
- 对违反第十条的用户采取警示、删除信息、限制账号功能、关闭账号等措施;对组织、煽动、多次发布的,还应列入黑名单、禁止重新注册。
- 第二十一条 · 对营销炒作的追加处置
- 对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营销炒作等行为的,除上述措施外,还应当依法依约采取清理订阅关注账号、暂停营利权限等处置措施。
- 第二十二条 · 对分发机构
- 对组织、煽动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,应当采取警示、暂停营利权限、限制提供服务、入驻清退等处置措施。
- 第二十五条 · 取证
-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保存信息内容、浏览评论转发数量等数据,并向用户提供快捷取证等功能,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。这一条是被指名的一方回头追究时的依据。
- 第三十条 · 罚则
- 法律、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,由有关部门给予警告、通报批评,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严重后果的,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;恶意营销炒作的依法从重处罚。
- 第三十一条 · 三种责任
- 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